葫芦岛广播电视台招聘()、播音员(主持人)简章
为适应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,葫芦岛广播电视台拟招聘、播音员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:、播音员。
二、招聘条件:
1、学历: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,中文及相关专业、有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2、年龄:30周岁以下,播音员要求:男身高175以上,女身高160以上。具备独立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,有爱岗敬业、吃苦耐劳、勇于承担、团结协作、甘于奉献精神。
3、文笔流畅,具有较高的文字撰写、能力。
4、思路灵活、具有较好的新闻敏感性和判断力,有独立策划能力,擅长组织话题,有播音、主持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5、五官端正,身体健康,心里素质好。
6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无劣迹。
三、招聘程序:
1、*治部根据报名者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,台务会集体研究确定试用人员。
2、试用期三个月,试用期间工资为我市最低保障工资标准。
3、试用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,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劳动保险。
四、报名须知:
1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
2、个人简历。
3、报名地址:新区广电大厦葫芦岛广播电视台*治部
4、联系人:马东升
5、联系电话:04293108522
6、报名时间:2012年11月19日12月5日。
葫芦岛广播电视台
2012年1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