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创新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_河南
中新河南郑州3月7号电(* 李涛 冯国华)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立案一庭积极实行“预立案调解”司法便民新模式,对能在立案时就可以调解成功的案件,立案庭暂不立案,对当事人先进行调解,将调解置于立案前、诉讼外,高效快捷的调解矛盾纠纷,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。
卧龙区法院一直把司法调解工作作为定纷止争、构建和谐的重要手段,不断创新司法调解方法,过去的民商事案件无论繁简,都是由立案庭受理后再将案件分类移送到各审判业务庭。尽管法官对简易程序案件实行快审快调,尽最大限度缩短审理期限,但案件仍需走立案、送达、审判等流程。为了更好的调处矛盾解决纠纷卧龙区法院近日采取“预立案调解”的新模式,通过收案审查、暂缓立案等方式,对立案前就可以调解成功的案件,鼓励和支持双方当事人接受庭前和解,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,做到“能简不繁、能调不判、诉调减半”。
“预立案调解”模式实施以来成效显著,预立案登记17件,成功调解17件,预立案登记调解率为100%。通过预立案调解及时调处了纠纷,化解矛盾,充分发挥了法院立案窗口的能动作用,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,使我院收案压力得到了有效缓解,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,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。